主要职责:
承担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统筹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推进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等工作。承担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承担学校相关教材审查工作。指导管理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