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起草全市教育督导报告。指导和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等情况的审计调查。负责对直属单位(学校)开展审计。督促落实审计整改。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室负责人:李敏文;联系电话:88582031;联系邮箱:lmw@tz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