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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6-04 20:17 浏览次数:

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将《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编制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

一是上级部署有需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迫切需要出台相应文件。

二是高质量发展有需要。自实施三轮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得以完善。但对标人民群众对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需求,特别是距离“在家门口上好园”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快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二、编制过程

在整个编制过程中,市教育局聚焦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认真分析现状,充分征求和吸纳各方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

一是前期工作。2021年10月,市教育局根据《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起草形成《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组织专家组对《台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11月25日,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台州湾新区社发局的意见。12月17日,在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正式起草。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印发后,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吸收局相关处室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最终形成《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三是完善印发。2022年3月30日,市教育局党委会专题听取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汇报,提出修改意见。3月31日,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和有关市级单位的意见。4月20日,市教育局党委会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级相关部门书面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会后,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相关市级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修改完善后,十一部门正式印发。

三、编制主要思路与内容

《台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举措,三是保障措施。

(一)关于总体目标。明确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办园质量、加强队伍建设”等五大具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助力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其中五大具体目标如下: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实现幼儿园党的工作全覆盖。

2.强化公益普惠。提高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继续推进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保持在90%以上;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比例达到90%以上。

3.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制定实施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占办学成本的比例不高于40%。

4.提升办园质量。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化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深入实施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加强等级幼儿园建设,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到2025年,全市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

5.建强师资队伍。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落实每班“两教一保”配备标准。到2025年,实现专任教师持证率全覆盖;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98%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15%以上。

(二)关于主要举措。提出了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的六项工作重点: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学前教育有效供给;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完善支持体系,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内涵建设,整体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水平;五是落实监管举措,强化安全与卫生保健管理;六是强化改革治理,推进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同时,提出20条发展的具体举措: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健全并落实学前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和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规范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编制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发展专项规划、创新公办幼儿园编制管理、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提升教职工培养培训水平、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化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家园共育、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卫生保健和营养管理制度、稳步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推进学前特殊(融合)教育、完善规范监管和评估机制、加强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治理、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学前教育发展相关政策举措落地有效有力。

四、解读机关

本行动计划由市教育局解读,具体联系处室: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电话:0576-818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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