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注销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校终止办学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现同意你校全面终止办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 133100070000018 号)予以注销并收回。请在此批复下达 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台州市教育局
2026 年 3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