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签订全省首份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示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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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椒江区实验小学跟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全省首份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示范合同。 《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紧密围绕学校食堂日常经营管理,从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履行三个方面入手,破题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进一步压实学校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切身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同时,根据不同学校不同的管理模式,以经营费用结算、适用对象、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合同关系等为切口,制定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委托管理服务二类模式,厘清不同管理模式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合同设置必备条款、选择条款和约定条款,允许学校与企业根据实际运营特点及具体情况对合同文本进行增减、按需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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