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讲话文论

阮聪颖局长署名文章《为区域职业教育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4-30 20:20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2日,《浙江教育报》“前沿观察”栏目刊登台州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阮聪颖署名文章《为区域职业教育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原文如下: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浙江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出台恰逢我国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关键时期,是贯彻党和国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浙江的具体落实。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实施意见》对于我省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核心在于通过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创新举措,优化我省职业教育办学结构和专业布局,在管理体制、办学机制、育人模式等方面实现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切实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社会适应性和吸引力。

对于台州这样一个民营经济活跃、民营企业众多、市场机制灵活的城市而言,《实施意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二是能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三是能更好地助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促进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

二、《实施意见》对台州职业教育的启示

《实施意见》提出的六大体系24项任务明确了浙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向,对于台州而言,有一定的启示。

一是聚焦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指出:政校行企联动,迭代紧缺复合技术技能人才的定制培养模式。根据《实施意见》的任务指向,我们将进一步探索职业教育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规律,持续深化混合所有制办学,开展校企定制化人才培养计划,实现教育内容、学生技术技能与市场产业需求高度匹配。

二是优化专业结构,适应发展需求。接下来,我们将紧扣《实施意见》的精神导向,进一步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的专业布局和办学结构,对标台州“10+X”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建立起更加贴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是服务地方经济,培育创新人才。针对台州先进制造业等产业所需的高端人才,我们将聚焦数字技能与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台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

迅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精神,是推进台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是加快构建职业教育政策支持体系。台州以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将先后出台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实施方案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配套文件,构建学研产城融合发展、中高本企一体育人、育训创用并重服务、与民营经济互融共生的具有台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进台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落实《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促进产教融合。作为台州教育历史上的首部地方性立法,《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角度厘清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责任,破解产教“两张皮”、融合不够深的问题,将更好地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着力打造多元职业教育培育模式。面对台州多样化的产业结构,特别是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经济特点,我们将积极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和层次的多元化,做优中职、做强高职、探索职教本科等,以满足不同产业和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计划到2027年,全力完成《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入选国家“双优计划”中职学校建设单位7所,高职院校取得职业本科教育专业授权6个。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