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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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政法委、党委编办、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督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台州湾新区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监〔2023〕1号),制定《台州市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教育局 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科技局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民政局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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