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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校园安全与体卫艺处 发布时间: 2023-01-17 14:5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让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健康、安全、文明、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全市中小学期末时间安排以《台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台教基〔2022〕152号)为准。

(二)1月14日寒假正式开始,2月6日春季学期报到,2月7日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按照上述时间,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放假和开学工作。

二、期末工作

(一)合理安排期末工作,科学公正评价学生。各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各项工作,居家自主学习的年级要合理安排学习任务,开展线上教学的年级要科学安排线上教学任务。各校要落实“双减”和综合评价改革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并力求准确、全面、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要按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学分登记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优化调整工作举措,统筹做好选考学考组考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1月选考学考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40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 2023 年1月学考选考组考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412号)要求,全面落实组考防疫工作的属地管理与保障责任,统筹协调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应考尽考。强化对考点等重点场所的服务保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细则,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确保相应考试工作如期安全平稳实施。

(三)加强期末安全工作,认真做好本学期总结。各校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现的问题录入“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并及时整改;要通过召开线上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盗防诈骗、安全用电用气、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文明祭祀、反邪教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和班主任会议,对2022年尤其是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

三、寒假工作

(一)全力做好假期健康防护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最新要求,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

(二)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双减”要求,科学合理地布置学生的寒假作业,让学生真正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寒假。小学低段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其他年段本着就近、方便、安全、创新的原则,可适当布置一些科技、文化、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为主的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和文明城市创建的社会调查和志愿服务。优化作业设计,精简作业总量,坚决杜绝家长打卡改作等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全面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

(三)开展违规补课、有偿家教专项整治。严禁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补课;严禁中小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育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及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委会或家长个人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地各校要落实责任,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寒假期间违规补课行为的监督;对有禁不止、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积极开展家校沟通联系。放假前,各校要通过线上线下家委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家长宣传、落实好假期的各项工作,构建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有效利用寒假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组织教师利用寒假时间全面开展多形式家访工作,重点关注留守儿童,主动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设法解决其生活和学习中的实际困难,促使其健康成长;对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开展“1对1”帮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五)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师生员工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以自身的示范行动带动更多人践行节俭节约新风尚,共建节约型社会。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放假前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及腐败问题的发生,严禁参加赌博等其他有违师德师风行为,弘扬廉洁作风,展现高尚师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好生态。

请各地各校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做好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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