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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空调进教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8-09 14:3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空调进教室”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空调进教室”项目实施方案

实施“空调进教室”项目,是落实全市教育提质行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共富的民心工程。为切实推进项目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空调进教室”项目的实施范围是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室加装空调,按需改造校园电路和变压器扩容。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8月底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加装空调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要根据建设的迫切性和可操作性,以2022年8月底前实现加装空调全覆盖为目标,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

具体实施前,各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要组织力量深入相关学校现场评估确定实际需安装空调数量,做好经费测算等基础性工作,制定“空调进教室”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计划、进度安排和工作清单。结合目标任务,因地制宜逐校制定空调加装工作方案。

(二)明确实施建设单位(2022年7月中旬前)。

将“空调进教室”项目列入地方投资计划,可以县(市、区)、台州湾新区、有关片区、有关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报批并组织实施。要简化审批程序,尽快明确实施建设单位,缩短项目前期时间。

(三)确定技术参数和比选方案(2022年7月中旬前)。

各地要及时研究并明确空调设备采购的技术参数、比选方案等要求,供有关学校参考。

(四)及时组织施工和安装(2022年8月底前)。

督促建设单位尽快进入有关学校做好空调加装及电路改造工作,在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五)抓好工程验收和后续管理(2022年9月底前)。

教育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参与空调设备的验收并做好定期检查。要将空调的设备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维修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拟定实施方案。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并制定推进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和政府采购指导;建设部门负责对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和建设时的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新建(改扩建)项目规划和用地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电力线路运行、维护、技改、安全等。

(二)经费保障。经费由各地按照项目实施需要自行解决,加强资金统筹,确保空调购买、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维护等资金落实到位。

大力鼓励各企业、校友、乡贤组织以捐赠空调、变压器或减免设计费、施工费等方式支持校园加装空调工程,所需经费可按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技术保障。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为“空调进教室”项目提供规划立项、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电力施工、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和服务,确保本项目如期有序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系统谋划。结合校网调整,对于新建学校,要将教室安装空调项目列入建设计划,提前做好规划安排;对于改扩建学校,要将空调安装项目纳入改扩建方案中,统筹做好改造;对于近期需要撤并的学校,可暂缓安排加装,避免资源浪费。

(二)坚持统筹推进。在区域上,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目标、制定标准和实施计划,做到同步推进。在加装标准上,将加装空调与学校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等统筹谋划,确保安全用电。

(三)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指导和推动民办学校“空调进教室”,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装空调所需经费,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和奖励。

(四)落实绿色理念。将加装空调与改善教室空气质量相结合,确保在加装空调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与绿色校园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光伏发电进校园,助推我市绿色能源发展,为学校用电节省开支。

(五)注重使用管理。要认真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要求,明确校园空调使用规范;室内无人或门窗开启状态下,不得启动空调;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空调进教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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