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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7-20 17:02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8日至9月17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局及12所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等事关市区高中教育融合发展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我局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局党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市直高中教育融合发展成效不够突出、资源优化整合力度不够”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局党委会定期召开教育质量分析会,制定《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述职制度》,研究解决质量提升的重大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市直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市直普通高中发展共同体建设,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机制,组建两类普通高中发展共同体。三是完善中考招生政策,优化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体艺类、学科类特长生招生政策。四是制定《市直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在新教师招聘时适当加大研究生招聘力度,与高校联合开展在职硕士培养。五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市直高中开展“市管校聘”回头看。六是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建立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协调财政部门履行教育投入相关职责,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七是优化校网布局,加强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社发集团等部门及椒江区政府葭沚街道之间的协同配合,推进三梅中学迁建工程。

二、关于“教育队伍管理存在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评优奖励、聘期考核等首要要求。二是对经商办企业教师作出处理,同时对相关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出台《台州市教育局临时劳务费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合理取酬范围和标准。四是及时收回违规发放的劳务报酬,并全部上缴国库。

三、关于“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够有效”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台州市直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捐赠财产的管理、使用要求。二是结存2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已全部上缴国库。三是长期往来款已基本清理完毕,剩余确实无法清理的款项,均已提出处理意见。四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市本级教育系统2020年-2021年预算执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关于“部分学校财务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是开展市本级教育系统财务业务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管理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市直公办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检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整改,并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四是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部退还学生或上缴国库。五是加强收费管理,开展市本级教育系统收费检查。

五、关于“市直公办高中学校食品配送管理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教育局已取消违规公司的食品配送资格或招标入围资格,同时将招标代理商列入合作黑名单(两年)。二是在开展的新一轮食品配送企业入围招标过程中,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代理采用市级目录抽签选定,评审专家采用市财政专家库机选产生,开标过程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三是召开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配送工作会议,对学校和配送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并对食材配送和采购提出明确要求。

六、关于“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台州市教育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物资采购管理职责。二是组织开展市本级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进行规范处置。三是加强市直学校国有资产常态化监管,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四是应收未收的租赁费已全部收回,资金已全额上缴国库。

七、关于“市直高中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市直公办学校项目管理职责。二是全面落实学校工程项目监管制度,强化《台州市直属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规程(暂行)》执行,指导各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各校2017年以来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对涉嫌工程项目串标、违规转包行为逐一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我局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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