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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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台州湾新区社发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2〕5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年度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开发类别与申报方式 (一)网络同步课程 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移动端开展一个学期的课程在线教学,参加对象为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针对课后服务教学应用场景,往年未开设过网络同步课程的基础教育段教师可围绕品德修养、科学创造、体育运动、艺术育美、劳动实践5个类别中的一类开设课程(往年有开设学科类同步课程的教师可延用原主题进行申报)。中等职业教育段教师可围绕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开设课程。课程建设要求和实施方式详见《通知》(附件1)。 1.名额分配 结合区域学校数和2021学年网络同步课程建设情况,活动申报名额分配如下:椒江35门、黄岩10门、路桥20门、临海35门、温岭20门、玉环10门,天台、仙居、三门各10门,台州湾新区5门。其中招收不少于50位来自山区26县学生的课程不占申报名额。 2.申报方式 教师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2022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专栏参与在线申报,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与授权。 (二)课后服务精品课程 由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个人或不超过3人的教师团队,任选品德修养、科学创造、体育运动、艺术育美、劳动实践5个类别中任一类别进行课程方案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课程建设意义、课程目标、教学计划以及所有课时的完整教案等内容。每门课程的课时数控制在10-15节,每节课时长10-15分钟。 申报教师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市级从中推荐10门参加省级遴选,全省最终通过遴选的50门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设计方案,将由省级相关部门引入专业团队统一技术制作,择时进行出版。 (三)名师金课 由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学科带头人组建不超过7人的课程团队,根据课标要求面向中等基础的学生开发视频课,提供学习方法指导,开展定时直播和在线答疑。 申报团队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经市级推荐、省级审核通过后,入围课程团队在7月30日前完成一课时的视频上传,按照要求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程建设,并于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开展在线教学服务。 (四)高中阶段微课程 由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作为课程负责人,组建1-5人的课程教学团队。按照平台公布的教材目录,选取1-3个单元建设教材配套微课程,每个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每个单元限一个教师团队建设。每个课时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教学课件、作业练习(含参考答案)和必要的实验演示视频。每个课时视频时长15-20分钟。 申报团队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经市级推荐上报的团队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资源的上传。 (五)实验教学微课程 由中小学教师开发与现行小学科学教材配套,针对实验教学中的活动(探究)内容,围绕实验指导、实验设计教学、实验改进等主题的实验教学微课资源。按册建设微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3个课时,单个视频时长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课程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5。 申报教师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完成作品和《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的在线提交。 (六)名校上云专项资源 在区域内具有学科特色影响力、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高学校申报名校上云试点,通过组建校际联盟,以校际联盟为主体开展教研直播,开设名校金课,组织项目式学习活动、家长(校企)课堂等,辐射特色教学成果经验,形成名校带动的学校共同体。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建设内容成效,对试点学校进行年度认定,公布年度“云上名校”名单。建设内容详见《通知》(附件1)。 申报学校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上传《名校上云建设方案》(附件3,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经市级推荐上报的建设方案,将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审定,通过后为学校开通建设权限,指导学校按建设内容要求开展资源建设和教学活动,完成2022年建设任务。 (七)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团队申报承建,针对教育部推荐的《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家长卷)》,开发面向家长学习的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建设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各承建学校或团队填写《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建设申报表》(附件4),由市教科所于2022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至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联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课程建设培训,确保每册每专题承建学校不少于1所。各承建学校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课程建设,并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完成课程资源上传。 (八)校园影视资源 校园影视资源由中小学师生围绕校园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等组织开发校园影视节目,内容主题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微电影。已参加过往年校园影视相关活动的作品,不再申报参加本次活动。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申报人员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完成作品和《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的在线提交。 (九)实践教育资源 由中小学实践基地管理部门、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教师及相关负责人开发面向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彰显本区域或单位特色的教育资源。应具有课程设计方案或案例设计文案,类型包括劳动教育资源、综合实践活动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资源、典型应用案例四个类别。技术要求见附件5。 申报实践教育资源的单位或个人,须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活动专题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申报表附页和资源设计方案。通过初审符合资源征集设计要素的单位得到反馈后,可继而进行资源开发。申报表附页、资源建设要素(含方案)及制作要求见浙江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网精彩活动栏目公告。 (十)乡村特色数字课程 乡村特色数字课程指中小学教师个人或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6人)利用乡村教育资源,建设传统文化、非遗传承、劳动教育等能够凸显乡村教育特色的课后服务课程资源。每门课程课时数量不少于10个,每个课时视频5-10分钟。技术要求见附件5。 申报教师于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栏完成作品和《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2,包含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的在线提交。 二、评审认定 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完成结课的网络同步课程进行评审,评定奖次并发放证书。各类推荐到省级的资源将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公布结果并发放证书。 三、联系方式 1.网络同步课程、课后服务精品课程、名师金课、高中阶段微课程、名校上云专项资源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079。 2.实验教学微课程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061。 3.家庭教育指导微课程、校园影视资源、乡村特色数字课程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066。 4.实践教育资源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058。 台州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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