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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三)

信息来源: 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 2022-12-19 11:27 浏览次数: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25日。

                   个别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在12月26日8:30—14:30进行,具体考试时长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设置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台州市洪家中学、台州市椒江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台州市椒江区第五中学、台州市实验中学五个考点,具体请查看准考证。

台州学院椒江校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

台州市洪家中学地址:椒江区洪家街道南汇路16号。

台州市椒江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椒江区椒金路5号。

台州市椒江区第五中学地址:椒江区星明路72号。

台州市实验中学地址:椒江区东海大道1185号

三、2022年12月14日起,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可以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4时后凭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自行到考点熟悉考场。

四、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考场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考生任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被视频录像系统摄录并作为违规处理的依据。考生切勿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智能手表、手环等均不能带入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前,须妥善寄存违禁物品。★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期间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设备属于作弊行为,不论考生是否无意和使用与否,一旦将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均将作为作弊处理。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考生所带物品,如有丢失,考点概不负责。谨请全体考生考前仔细阅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五、考生须在考试全程佩戴口罩、自带2B铅笔、橡皮、小刀(启封试卷袋用)、0.5mm及以上黑色签字笔(2023年全国统考、联考卷实行网上阅卷,主观题的考试用笔必须使用0.5mm及以上黑色签字笔)等。

六、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附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考场规则》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18日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育人才一项重要制度。充分做好各项考前准备、了解各项考试规定、诚信考试、避免考试违规行为,是大家必须关注的内容。

考前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规定,有助于你了解考试规则,避免因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而丧失进入高校的机会。考试中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处罚,并记入至本人诚信考试档案,国家已将有关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国家刑法,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作出处理。从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避免迟到,是顺利考试的首要问题,请考生提前上网查询。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无线信号监测车、“作弊克”等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查验身份证件,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谨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避免考试违规行为。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代码315)在2023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按照招生单位的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根据《考试指令》要求进行考试。答题前,应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说明,并按答题说明要求答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外的答题内容均视为无效。自命题信封内有招生院校自带答题纸的请按照自命题信封内说明作答

考试期间各位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来自外部的有关试题信息。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中的任何一类物品带出考场,将取消本科目成绩。   

祝大家考试顺利!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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