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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违规处理公告

信息来源: 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 2021-03-22 10:1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对2021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88582070,88501928。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2021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违规考生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事实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331021114006454

301

综合素质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取消该考生2021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科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2

331021114006628

301A

综合素质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取消该考生2021年3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科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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