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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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省专家组论证审查,并经市教育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新时代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台州教育坚持大投入增供给,抓改革激活力,补短板强弱项,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市域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我市教育的总体水平与全省第一方阵、人民群众期盼还有明显差距,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各级各类教育中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在“十四五”期间予以破解。 坚持问题导向、赶超精神、台州品质的原则,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台州教育“十四五”规划,对于推动我市教育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适应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0年7月17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台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会议。会议明确了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和职能处室及工作要求,决定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专班撰写。2020年10月14日,市教育局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局长、科长和校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并吸收与会代表对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2021年1月14日,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台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第二次座谈会,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教育部门、老干部和中小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参加,在台州教育顶层设计、经费保障、质量提升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广泛听取并吸收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2021年2月2日,市教育局党委举行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审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第六稿)的指导思想、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主要任务、重大行动与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期间,市教育局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别汇报了《规划》编制的情况,并吸收了相关要求与意见。此后,市教育局将《规划(送审稿)》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审查、审核,并依据发展改革委审查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了修改与完善。 在整个编制过程中,专家小组认真分析研究各级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面学习我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系统把握我国两会精神特别是“十四五”教育发展的定位。以此为基础,专家小组对我市“十四五”教育规划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 2021年4月1日,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市教育局汇报《规划》编制情况,会议要求《规划》要进一步吸收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报审。5月10日,市教育局邀请上海、浙江的专家学者,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第八稿)进行了论证。5月14日,市教育局发函书面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写小组就论证专家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总体目标的聚焦性、八大行动的工程性等方面的建议,进行了斟酌与完善,形成《规划》(报批稿),提交市政府审核。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思路与内容 《规划》由主要成就与赶超指向、发展趋势与挑战、指导思想与基本理念、总体目标与领域目标、主要任务、重大行动与保障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如下: 《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践德育为先、公平优质、跨越发展、互通融合和创新示范的基本理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引领和台州品质的原则;认真履行切合台州实际、高举改革大旗、倾力赶超发展的要求;努力体现传承、创新与发展的特点,倾力打造“和合台州·幸福教育”品牌。 《规划》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688”:即:围绕一个总体目标:教育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教育发展水平跻身全省第二方阵,高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倾力打造适应并促进台州“和合文化”发展需要的幸福教育。彰显六项主要品质: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与优质化、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建设品质化与现代化、全民终身学习多样化与个性化。完成八大主要任务:在立德树人、育人队伍、办学活力、教育信息化、教育开放度、教育生态化、治理现代化以及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八大方面,完成台州教育发展新使命。实施八项重大行动:围绕学前教育“扩容提质”、义务教育“整体优化”、高中教育“固本强基”、职业教育“协同推进”、高等教育“转型升级”、民办教育“支持规范”、特殊教育“全程融通”和终身教育“服务全民”等八个领域,全面实现台州教育发展新突破。 为了更好地推进“1688”,我市“十四五”规划创新了四大保障机制:坚持面向人人的理念,建立基于幸福学生培育的学校生态发展促进机制;发扬久久为功的精神,建立基于监测结果运用的区域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实施借智引力的策略,建立基于“重大行动”委托制的规划执行、监控与评价机制;遵循跨越发展的原则,建立基于“重要窗口”建设的区域教育发展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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