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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违规处理公告

信息来源: 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 2021-01-20 15:4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对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88582070。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20日

序号

准考证号

考试科目

违规行为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331020222002682

244

(小学数学)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数学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2

331020222001332

244

(小学数学)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小学数学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3

331020221000985

141

幼儿园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幼儿园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4

331020224002285

454

高中美术)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高中美术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5

331020221003652

141

幼儿园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幼儿园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6

331020223001342

354

(初中美术)

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取消该考生2021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初中美术科目成绩

第五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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