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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计划与财务处 发布时间: 2020-09-07 16:44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高中学校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学生资助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国家和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在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工作中,全省资助战线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砥砺奋进,涌现出一批求真务实、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资助人。为进一步推进“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更好发挥榜样激励作用,决定组织开展“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总结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经验做法,凝聚资助榜样力量。在开展“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中,有的敬业奉献,长期默默坚守在学生资助一线履职尽责;有的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方式方法;有的热心无私,展现新时代资助战线良好精神面貌和风采……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巩固活动成果,深入挖掘在活动中的“最美资助人”优秀事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活动,利用官网官微、协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提升活动实效。

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各校按照敬业奉献类、创新实践类、爱岗风采类推荐事迹突出、真实鲜明的优秀个人或团体。各设区市每个类别推荐数不超过3个,各高校、省属高中学校每个类别推荐数不超过1个(独立学院单独报送),统筹兼顾个人和团体。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行文人称不限。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材料报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初选,各设区市教育局、高校和省属高中学校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材料(只需电子版)报送省中心。省中心将组织专家遴选出若干先进典型,号召全体资助战线认真学习,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省中心将联合浙江卫视、浙江教育报、“教育之江”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通过制播专题访谈节目、开展事迹宣讲等方式宣传在“争做最美资助人”活动中涌现出的可敬、可亲、可学的先进榜样。各地各校对标“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加强“最美资助人”先进典型事迹学习宣传,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孙卫芳,电话:0571-88008631,邮箱:459628928@qq.com;陈琴,电话:0571-88008844,邮箱:1065879108@qq.com。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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