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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公告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8-03 11:47 浏览次数: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是台州市教育局下属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椒江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3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四)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即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工作日时间),应聘者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材料接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501928;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考试院807室。

2.报名材料:(1)《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表);(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名字电话)。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考试时间与地点。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岗位适应性测试。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后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若存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行放弃的情况,则进行递补。

四、聘用

本次录用的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驻市教育考试院,试用期为两个月。录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薪酬待遇按编制外用工财政预算相关规定执行。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被市教育考试院聘用,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五、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参加报名与考试须持“浙江健康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表:《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8月3日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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