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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8-25 16:32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培养研训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25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获得过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市)教坛新秀、地市级教学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等荣誉;

(五)具有普通高中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者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等单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具有地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第(五)条条件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师德考察

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业务考核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师德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

(四)聘用

根据业务考核、师德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联系电话:81818917,88582150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附件:台州市教师教育院公开选聘报名表

 

台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台州市教师教育院选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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