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予以认定人员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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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薛洋洋等381位同志具有高级中学(含中职)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联系电话:0576-88582086 附件:台州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名单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0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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