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2020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28个问答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12 09:5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台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为了便于大家更好了解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一解答,共安排5个方面28个问答。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1.请先介绍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我市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等方面作出统一规定,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

二是全面实现幸福教育的要求。2020年是台州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的收官之年、向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目标迈进的开启之年。补短板、促均衡,提质量、保公平,抓治理、优生态,是今年全市幸福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招生通知》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行动。

三是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公民办发展不均的情况。部分学校“掐尖招生”行为,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不利于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为此,有必要出台《招生通知》来调整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3.请介绍一下《招生通知》的研制过程?

答:我局对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视。2020年2月以来,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起草了初稿。先后听取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了解其他设区市招生政策制订的情况;召开民办学校代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随机调查等形式,重点向家长等群体听取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掌握公众对规范调整招生政策的意见建议。《招生通知》经市教育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印发。

二、工作原则及政策变化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教育公平,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这些政策变化全省范围统一吗?

答: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8条意见,其中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方式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省各地是统一的,全国各省之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6.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实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辖区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7.《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答:《招生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8.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

答:《招生通知》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台州市实验小学、台州市实验中学、台州市外国语学校、台州市书生中学、台州市双语中学、台州国际文武学校),在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集聚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主管的(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

9.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一样吗?

答: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明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有差异,允许当地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三、公民同招及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摇号)

10.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录取、注册学籍工作,要求公办民办学校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完成。当然在统一时间段内,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顺序,这是正常的。

11.与以往的招生方式相比,公民同招有什么变化?其程序、步骤由谁来明确?其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谁来牵头组织?

答:公民同招与以前的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须在全市统一的时间段里,在全市统一的入学服务平台上,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由市教育局明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行公民同招后,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牵头组织。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12.“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主要有哪些功能?

答:为了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信息化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自2020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期间,开通“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这平台,适龄儿童和家长可查询招生政策、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待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录取结果查询等。

市教育局还将通过官方网站、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发布有关政策和实施方案,为学生、家长提供服务便利。

13.公民同招什么时候开始?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是否一致?

答:《招生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将在市教育局统筹后统一安排。

14.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这样被录取,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坚决不允许,私下预录取不可能算数。前阶段,市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已及时制止个别民办学校违规行为。在这里,再次提醒,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掐尖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教育行政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也要严肃追责。在这里也提醒学生家长,千万不要因入学心切而被个别学校蒙骗,参与到违规招生中去。

15.适龄儿童少年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报名只能报1所民办学校吗?如果民办学校未录取,能回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为确保第一年公民同招平稳有序进行,我局认真贯彻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精神,在了解省内周边设区市的情况后,结合台州实际,根据易理解、易操作的原则,决定民办学校报名只能选1所。

《招生通知》明确: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另外,我们还有民办学校补招机制,学生可以通过补招在没有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中选择补报名。当然,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该生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入学权利,等跨县域民办学校补招结束后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16.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招生计划数全部都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吗?

答:《招生通知》明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不用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17.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今年是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一年,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教育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落实,科学制定本地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平稳有序。

市教育局统一提供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软件,具体实施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构等在录取过程中全程监督公证。

四、特殊类别学校招生及特殊群体入学

18.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吗?

答: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9.民办学校幼儿园部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其小学部吗?

答: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具体操作规则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

20.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单独招收各类特长生吗?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艺特色学校能招收体艺特长生吗?能进行术科测评吗?

答:《招生通知》强调:“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各地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非体艺专门学校均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也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任何名义的体艺术科测评。

21.《招生通知》还就民办学校哪些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

答:《招生通知》还对民办学校以下两类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1)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签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2)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2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保障在公办学校入学吗?如果想报名到民办学校入学可以吗?

答:我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已经把随迁子女纳入了本地的义务教育体系。目前全市有7.54万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招生通知》里明确,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自主参加当地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23.国家及我省明确了哪些对象的入学优待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是否适用这些优待政策?

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招生通知》规定,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可享受相应教育优待政策。

其他经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明确的优待政策,各地需在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以上入学优待政策适用于公办学校。至于民办学校是否参照相关优待政策,须由各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当地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在招生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五、招生工作监督与违规处理

24.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答: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25.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答: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我们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都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全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6.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答:为加强招生工作监管,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27.实施公民同招后,公办民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

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吗?

答:实施公民同招后,民办初中学校与公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但如果民办学校出现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相应下调次年招录批次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由审批地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布。

28.公民同招后,公办民办学校生源将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如何办好家门口学校、让更多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方面,下一步会推出哪些新举措?

答: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让更多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这是我们始终在努力追求的目标。必须看到,义务教育在实现基本均衡后,区域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依然存在差距和不均衡。公民同招后,公办民办学校间优质生源失衡现象将会发生改变。不断推进区域范围内公办学校师资均衡配置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对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城乡之间、城区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力度,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大力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实施初中崛起工程,抬底补短、保峰填谷、资源共享,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努力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