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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计财处 发布时间: 2020-02-24 11:48 浏览次数: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扩大我市对口扶贫地区、山海协作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对口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2018〕129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对口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对口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对口地区长远发展,充分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提升对口地区农产品供应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动对口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有效扩大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重点支持我市对口帮扶的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地区:四川省4 个市(州)7 个县(市、区),即阿坝州松潘县、茂县,乐山市峨边县,广元市朝天区、苍溪县、旺苍县和南充市阆中市;我市对口支援地区:新疆阿克苏一师阿拉尔市、西藏那曲嘉黎县、青海海西州茫崖市(三援地区),以及重庆涪陵区(三峡库区);原浙江省内山海协作结对地区:我市的 3 个加快发展县(仙居县、天台县、三门县),温岭市结对的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以下统称对口地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 2019 年消费销售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地区的农特产品总额不低于 9500 万元,通过消费扶贫带动脱贫人口数不少于 1820 人。组织开展各类节庆、展会活动要求设立消费扶贫展区全年不少于 10 个,展区总面积达到 2000 平方米以上。到 2019 年底,全市开设对口地区农特产品直营店、专卖店、销售网点不少于 40 个。2020 年的目标任务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台州实际,另行确定。

三、重点任务

(一)“五进”对接促销。组织开展对口地区农特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五进”对接促销活动,由商务部门牵头搭建对口地区农特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餐厅)与对口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各级工会组织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积极利用我市对口地区现有的农特产品流通渠道,在发放职工节日慰问品时安排 25%以上资金用于购买对口地区的农特产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对口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农超”对接促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区域性品牌商场、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畅通消费扶贫献爱心渠道。各县(市、区)、台州高新区 20%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设立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展销窗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线上”对接促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鼓励市内电商企业自建电商平台或搭载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供销 e 家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扶贫专卖店、扶贫产品体验店和帮扶频道,销售农特产品。发挥我市供销电商、星星电商等市内专业电商平台的作用,扩大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销售规模。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推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专卖直营促销。引导帮助经销企业到台州的商贸集聚区、旅游景点景区、饭店宾馆、加油站、居民社区等设立农特产品专卖店、直营店、销售专柜,集中推介、展示、销售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各县(市、区)、台州高新区到 2019 年底至少设立 4个以上对口地区农特产品的销售网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基地对接促销。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电商企业等,在对口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对口地区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到对口帮扶贫困地区,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种养加”项目,签订订销协议,实现社会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旅游对接促销。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对口贫困地区开展工会疗休养等活动,“以购代捐”自觉购买对口贫困地区产品。引导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和年休假等自发到贫困地区旅游。动员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扶贫公益行动,为对口贫困地区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鼓励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为对口地区提供旅游线路设计、产品开发、品牌宣传等指导,帮助对口贫困地区培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牵头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节庆展会促销。充分利用消博会、农博会、旅博会、健博会、年货展、服装节、美食节、消费促进月、金秋购物节等台州市、县两级展会资源,专设消费扶贫展区,针对对口地区策划相关推介活动,免费提供展位,集中展示销售对口地区农特产品。鼓励各地与对口地区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八)对口结对助销。明确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协作和“携手奔小康”结对关系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要切实深化结对帮扶,帮助结对地区加快完善流通基础设施、供应链服务和生产基地建设,帮助结对地区提升农特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积极购买消费结对地区的产品。承担结对任务的县(市、区)2019 年帮助销售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地区农特产品和工艺品不低于 1000 万元。其中帮销各自结对地区 600 万元,二个县(市、区)结对一个受帮扶县的,各帮销受扶地 300 万元(其余任务可扩充至浙江省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的县<市、区>)。通过消费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每个受帮扶地任务数为 260 人。(牵头单位:市对口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九)劳务就业帮扶。建立完善对口贫困地区劳务精准对接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岗位信息对接,创新招聘方式,畅通招聘渠道,积极购买对口贫困地区劳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积极鼓励我市有条件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开发爱心岗位,帮助对口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增收,积极鼓励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对口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建设扶贫车间,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对口办,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主题宣传推销。积极帮助对口地区组织开展农特产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各类媒体安排版面时段,运用新媒体平台,分时分类向社会推介贫困地区精品旅游线路。依托电视、报纸、电台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结合全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国家扶贫日、“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扶贫、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对口办,各县<市、区>政府、台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对口办要加强对消费扶贫的统筹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制定配套政策,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对口办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计划,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合作推进情况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和服务相关数据,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褒扬鼓励。

(三)注重质量诚信,遵循价格规律。建立农特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指导相关企业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的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等行为。

(四)加大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口地区农特产品推介力度,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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