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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处 发布时间: 2020-11-05 11:14 浏览次数:

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通知》要求,现就市直教育系统做好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习研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员工开展系统学习,各党组织要召开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学习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学深悟透教师节重要寄语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

二、撰写学习体会。市直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结合起来,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撰写各种类型的学习体会文章,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平台“学寄语、悟思想、育新人”专题征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发布心得体会和学习文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召开专题报告。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教师会、集体备课、集中培训、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专题报告,请专家讲课或请本单位教师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感想。充分利用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专业高校资源,向全体机关干部、教职员工发送微电影、音乐剧等作品开展学习。

各单位要创新学习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精神,要以“三地一窗口”的要求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把三个方面的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拿出切实有效措施,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的内生动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中共台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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