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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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ﻪ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校园卫生健康行动的通知》精神,2019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方式开展学校卫生抽查和日常执法,重点对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等管理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6月,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部署,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中小学进行国家监督抽查141所学校、省级双随机抽查27所学校、日常执法检查298所学校。执法检查内容项目涉及基本情况、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防控、常见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卫生、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九大项,并对教学环境卫生以及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按照有关法规,各级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对26所学校(见附件1)予以行政处罚,其中3所学校连续两年因相同或相似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名单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监测情况来看,部分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管理状况仍存在不少问题,教学环境质量尚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问题主要集中在:教室课桌椅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部分学校教学环境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教室照明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少数学校饮用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 三、整改要求 各地各校要强化底线意识,举一反三,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确保与视觉健康和近视防控密切联系的环境、器具符合标准,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此次检查下达的整改意见,迅速做好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间,并做好整改原始材料的留存备查工作。 下阶段,各级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将继续对学校教学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对检查不合格的学校进行“回头看”。落实教学环境卫生情况已纳入省对市、县(市、区)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对整改不力尤其是连续两年因相同或相似问题受行政处罚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因教学环境卫生问题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引发不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将整改情况于2019年10月12日前报我局校园安全与体卫艺处,联系电话:88582646,邮箱:25245557@qq.com。 附件:1.2019年1—6月受卫生行政处罚学校名单(26所) 2.连续两年因相同或相似问题受卫生行政处罚学校名单(3所)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 2019年1-6月受卫生行政处罚学校名单(26所)
附件2: 连续两年因相同或相似问题受卫生行政处罚学校名单(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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