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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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近日,在暗访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保安不会操作视频监控系统、不知道“一键报警”,男女生同住一幢楼、楼层间人为上锁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说明有些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元旦、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岁末年初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阶段,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细化工作方案,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寒潮、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集体活动、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突出排查整治,着力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 (一)持续巩固“三防”建设成果。各地各校要对照《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实施细则》,从反恐防暴的角度,整合人防、物防、技防力量,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配齐补齐防护器材;督促提供保安服务的公司,组织开展以反恐防暴为重点的培训,使保安熟练掌握安防器材使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门卫管理制度,落实外来人员五步法管控措施(拦停、询问、核实、登记、放行),坚决杜绝校门无人值守、守而不查、查而不严的问题,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员进入校园制造事端;认真排查报警装置是否安好、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学校门口视频探头是否接入公安网,提高校园警务室(点)建设水平。 (二)推进消防工作全面落实。全面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仔细排查消防隐患,尤其要关注宿管员、门卫宿舍的安全,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瓶烧饭的现象。排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通道指示标志是否明显。加强对厨房油烟管道检查清洗、电瓶车充电管理和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师生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三)规范校车安全运营。加强部门协作,深入细致排查校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情况。检查校车是否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测和维修并建立档案,校车上逃生锤、急救箱等物资配备是否齐全,校车线路和站点是否存在隐患,驾驶员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和指定站点停靠。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全面淘汰自备非专用校车。 (四)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对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重点要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引导师生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尽早前往医疗机构就诊。要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上报制度,切实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 要加快推进阳光厨房建设,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食品留样和台账制度;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和水源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家长监护意识 寒假和春节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多,又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是火灾和各种流行性疾病易发期。各校在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尤其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饮食卫生、消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防突发事故、防雨雪冰冻灾害、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教育以及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要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师生,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之了解和掌握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技能。 在学生放寒假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家长会、发家校联系卡、家访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履行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时段的安全管理监护人职责,努力营造家校合一的良好教育氛围。每个学校都要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通报学校放寒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要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考试成绩,并加强同孩子的沟通,对孩子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 四、落实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寒假、春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坚持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妥善落实好值班人员,确保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到位。各学校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要事项和紧急情况,要按照“快速、畅通、准确、全面”的要求,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时限要求:在事发后1小时、力争30分钟内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在事发后2小时、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需在1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电子档案系统“,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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