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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三第24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8-13 12:12 浏览次数:

台教议函〔2019〕38号

张学炉、全丽英、项修波、杨霞、孙志俊等5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市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三第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将全面落实《高水平建设工匠人才队伍行动计划(2018-2020)》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校企合作优化用工服务的若干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8〕41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培养和引进规模巨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一、根据区域产业需求,加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

近几年,我市从台州区域经济战略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出发,调整职业院校的专业结构与师资结构,扶持了一批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专业群,使之与台州产业结构状况相适应,与台州的支柱产业相对接。如椒江建设化工、数控、制冷、海洋经济等相关专业(群);黄岩建设模具设计、数控机械、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专业(群);路桥建设机电、建筑、商贸等相关专业(群);临海建设旅游、机械制造、船舶制造、建筑、化工等相关专业(群);温岭建设数控机械、宾旅、鞋设计与制造、工程机械等相关专业(群);玉环建设数控机械、商贸、汽修等相关专业(群);天台建设数控机械、旅游、汽修等相关专业(群);三门建设宾馆服务、船舶制造、机电等相关专业(群);仙居建设旅游、机电、工艺、农艺等相关专业(群)。这些职业教育专业(群)的建设,紧跟台州地方产业发展的需要,特别主导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我市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加强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统筹各部门的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同时,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各类社会培训。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共面向社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9万人次;培训农民工13.9万人次,培训企业职工12.9万人次,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培训人数与培养人数接近1.5:1。

二、加快现代学徒制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以打造多样化的选择性课程体系为切入点,深入探索建设“模块化课程”的选择机制、“工学交替”的教学机制和“做中学”的学习机制,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努力扩大学生多样性学习选择权。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必须同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按照职责共担、合作共赢、服务企业发展和学生就业的要求,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培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无缝对接。

三、加强职教集团建设,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校企合作搭建服务平台,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学研联合体,推动“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到2020年,建成50个校企合作共同体。突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企业依法承担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任务,提供实习条件,并支付相应实习报酬。要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纳入推荐评优评先、政府性贴息贷款等评价体系。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企业将职业院校纳入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职业院校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提供环境,实现职业院校、行业组织和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四、增强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职业教育发展氛围

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2018年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8年7月我市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校企合作优化用工服务的若干实施意见》,下阶段我们将借鉴宁波、中山等地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建立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评估和考核机制。财税部门也将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市教育局将积极会商发改、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对产教融合合作项目,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补助,以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市财政部门将每年在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中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校企合作共同体、实训基地建设等。

五、优化师资评聘制度,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我们将督促各地解放思想,积极引进有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等技术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对获市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可参照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简化选拔方式。按职业院校生师比要求配齐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70%。鼓励职业院校从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招聘专业对口的专业教师,职业院校的实训指导教师其学历可放宽到相当大专层次,同时可通过委托培养、定向分配等途径改善职业院校的师资来源。职业院校可将20%—30%编制名额用于学校自主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经费。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继续推进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 到2020年,建成20个职业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中职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充分发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及省内外优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的作用,继续实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同时保证每位教师至少有1个以上稳定的行业或企业联系点,专业课教师每两年有不少于两个月的时间带着课题和项目去企业实践,真正使教师做到联系一家企业,学精一门技术,结识一批专家,带好一批学生。要把与企业合作共同培养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作为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途径,把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之一。

感谢你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朱文炬 

联系电话:88525306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教育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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